●在打擊整治非法販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中,偵查機關傾向于對歸屬于本地的卡主進行立案偵查,當同一被害人涉案資金流向多張卡時,涉案異地卡往往被忽視。而且,一張卡的涉案資金可能來源于多個被害人。因各地信息壁壘,實際上的被害人難以被窮盡。
●浙江省義烏市檢察院以被騙資金流向為基庫,根據“兩卡”犯罪特性,搭建了“兩卡”犯罪“AFTER”數字監督模型,通過數字化手段對涉案的被害人交易對手賬戶進行以“AFTER”為核心的五步篩查,將可疑賬戶畫像、技術重組,達到精準打擊“兩卡”犯罪的目的。
●通過搭建“AFTER”模型,及時精準識別可疑賬戶,能夠協助配合偵查機關及時追贓挽損,盡可能保護被害人權益。數字化場景搭建后,對于可疑賬戶高頻關聯的開卡網點、從業人員名單,以及操縱普通“卡農”的“卡商”行跡等信息予以統計并預警。
2020年10月,全國范圍內的“斷卡”行動正式開啟,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斬斷網絡犯罪分子的信息流和資金流。兩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
隨著“斷卡”行動的深入,一些關鍵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一是“斷卡”打擊面廣但缺乏深度。根據數據顯示,涉“兩卡”犯罪中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成為各類刑事犯罪中起訴人數第三的罪名。雖然“兩卡”犯罪人數眾多,但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往往是“兩卡”的提供者(即“卡農”),背后真正組織“卡農”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卡商”卻常常平安無事。究其原因,“卡商”在“兩卡”犯罪中不會使用含有自己真實身份信息的電話卡、銀行卡,其大多利用網絡招募、遠程操控等方式流竄作案,單個“卡農”難以指認其身份,導致“卡商”身份無法確定。二是以卡歸屬地為主的偵查路徑存在打擊盲區。一般而言,偵查機關傾向于對歸屬于本地的卡主進行立案偵查,當同一被害人涉案資金流向多張卡時,涉案異地卡往往被忽視。而且,一張卡的涉案資金可能來源于多個被害人。因各地信息壁壘,實際上的被害人難以被窮盡。
數字賦能監督 精準錨定對象
鑒于“兩卡”犯罪人員分散,且資金網繁復等,單純依靠傳統辦案方式已無法高效應對,必須借助大數據,更新迭代辦案模式。為此,浙江省義烏市檢察院以被騙資金流向為基庫,根據“兩卡”犯罪特性,搭建了“兩卡”犯罪“AFTER”數字監督模型,通過數字化手段對涉案的被害人交易對手賬戶進行以“AFTER”為核心的五步篩查,將可疑賬戶畫像附碼、技術重組,達到精準打擊“兩卡”犯罪的目的。
具體包括以下篩查方式:建立基本數據庫,根據被害人筆錄鎖定涉案賬戶,向銀行調取涉案賬戶交易明細,建立基本信息數據庫。
篩查第一步:金額(Amount)。將被害人被騙錢款轉入當天的流入流出數額與近一周的流入流出數額進行對比,確定是否有明顯的交易額變動,并剔除無異常數據。
篩查第二步:頻率(Frequency)。根據被騙資金流入涉案賬戶后短時間就流出的特點,設定交易資金進出間隔時間的篩選項,將存在相同金額的快進快出現象的賬戶予以標注。
篩查第三步:門檻(Threshold)。結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這一罪名的相關法律條文、司法解釋等內容,將“流水30萬元+查明3000元”構罪標準融入模型中,并分層評估。例如,將被騙資金數額在3000元以上,該賬戶涉案日流水在30萬元以上的設定為一級可疑賬戶,將其余賬戶設定為二級可疑賬戶。
篩查第四步:列舉(Enumerate)。針對“兩卡”犯罪組織者,對涉案一級賬戶的開卡地、取現地、戶主信息、其他對手賬戶信息(如支付寶、微信等)等數據予以列舉,通過海量數據碰撞,發現重合點較多的地點、資金流入賬戶,從而達到追索組織者的目的。
篩查第五步:報告(Report)。將上述可疑銀行卡的戶主身份信息移送至公安機關,與公安機關的辦案信息庫進行對比,就未在庫的人員,經分批核驗后,監督公安機關立案。
模型優化落地 監督質效凸顯
以辦案實例說明:2021年5月,電信網絡詐騙案被害人葛某向義烏市公安機關報案,稱自己被詐騙500余萬元。公安機關經初查,發現涉案資金流向80余個賬戶,經進一步篩查,對其中12個賬戶戶主立案進行偵查。2021年10月,該案被移送至義烏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從涉案流水中發現還有多個可疑賬戶戶主未被立案偵查,而此類情況在其他案件中也有出現。2022年1月,義烏市檢察院嘗試以葛某被騙案為切入點,初步搭建“兩卡”犯罪“AFTER”數字監督模型。前期先利用被害人報案筆錄,鎖定涉案賬戶,并向上述賬戶開戶行發出調查令,建立交易明細基本信息庫。通過前兩步“金額”與“頻率”篩查,發現有75個一級賬戶流水大額變動均出現在被害人葛某被騙的錢款轉入當日,且被害人葛某被騙的錢款在轉入后3分鐘之內就被轉出,據此將這些賬戶進一步鎖定為可疑賬戶。然后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將被害人被騙錢款數額設置為大于等于3000元,當日前后該賬戶流水金額設置為大于等于30萬元,挑選出一級可疑賬戶19個,其余50多個賬戶設定為二級可疑賬戶。將上述可疑賬戶的相關信息予以列舉,并記錄上傳至數據云端存儲,與云端中其他數據進行比對,對于重合度較高的開卡行、開卡地、對手賬戶,作為“兩卡”犯罪組織者線索予以核查。待涉案賬戶的戶主身份明確后,經人工核對無誤,與公安機關的辦案信息庫比對,要求公安機關對這些可疑賬戶戶主進行立案偵查。
“AFTER”模型搭建后,義烏市檢察院核查涉“兩卡”犯罪線索700余條,監督公安機關立案74人。全鏈條打擊“兩卡”犯罪團伙3個,涉案金額超千萬元。
依法能動履職 深化訴源治理
大數據在檢察工作的深度應用,為新時代檢察工作提質增效注入強勁動力。一方面,數字賦能監督,精準高效錨定對象。模型借助于上述邏輯架構,通過賬戶畫像、逐層篩查、風險預警等數字化技術,精準高效識別可疑賬戶,既能快速識別犯罪線索,又能讓公民合法財產不受影響。通過數據辦案模型的搭建,將個案辦理轉化為類案監督,以“小”案見“大”案,化“繁”案為“簡”案,進一步節省司法資源,利用數字化提升檢察職能履行質效。另一方面,深化訴源治理,凝聚合力“治未病”。通過搭建“AFTER”模型,及時精準識別可疑賬戶,能夠協助配合偵查機關及時追贓挽損,盡可能保護被害人權益。數字化場景搭建后,對于可疑賬戶高頻關聯的開卡網點、從業人員名單,以及操縱普通“卡農”的“卡商”行跡等信息予以統計并預警。檢察機關梳理后,向電信、銀行監管部門發送檢察建議2份,發布《刑事檢察白皮書》1份,推動相關部門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填補管理制度漏洞,從“治已病”轉為“治未病”,高質量推進“斷卡”行動向縱深發展。
(吳永強 龔捷 陳曦)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