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港水文規范》(JTS 145—2—2013)2.0.1:設計潮位包括設計水位和極端水位。設計水位是指港口或建筑物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高、低水位。極端水位是指港口或建筑物在極端條件下的校核高、低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