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制作建筑小品時,在材料的選用和表現深度上掌握不準。
2、在制作雕塑類小品時,可以用橡皮、紙黏土、石膏等。這類材料可塑性強,通過堆積、塑形便可制作出極富表現力和感染力的雕塑小品。
3、如在制作假山類小品時,可用碎石塊或碎有機玻璃塊,通過黏合噴色,便可制作形態各異的假山。
4、在表現形式和深度上要根據模型的比例和主體深度而定。一般來說,在表現形式上要抽象化。因為這類小品的物象是經過縮微的,沒有必要也不可能與實物完全一致。有時,這類配景過于具象往往會引起人們視覺中心的轉移。同時,也不免產生幾分工匠制作的味道。一定要合理選用材料,恰當地運用表現形式,準確地掌握制作深度,只有做到三者有機的結合,才能處理好建筑小品的制作,同時達到預期的效果。